可以,但是你违约合同上肯定写的清清楚楚,如果你认为赔了违约金也合适的话,你可以不卖房子,还有就是卖房子这么大的事,为何不考虑清楚下定决心再来做决定呢!现在又不想卖了,这不是再给自己找麻烦吗!还有就是个人契约精神。
1、定金双倍返还或其他约定违约责任
2、中介协调给买家再找房子
国泰紫荆园售楼部小编觉得你的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涉及到民事法律了。因为你的合同已经签订,二期已经收了定金,现在属于单方面违约。楼主的情况属于明示毁约,即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的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中国《合同法》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4.定金责任:《合同法》中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所以,国泰紫荆园售楼部小编根据以上内容来看,楼主现在面临的是继续履行或者赔偿定金及违约金责任。继续履行的话,肯定是买房不愿意楼主这边单方面毁约,从而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按原合同所约定继续履行各自责权。如果是定金及违约金的赔偿,那就说明买房愿意认可楼主的单方面毁约,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参考当时合同上约定。
楼主的这种情况,我想一般情况下买方都是不同意楼主单方面毁约的,毕竟定金已交,买房子也是人生一件大事,人家好不容易挑房看了好处时间,终于定下来了,楼主这边确由于某些原因而要去单方面毁约。